金傳春/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兼任教授、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顧問

蘋果日報刊載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120/N2GM7B4DUVFPFG3ALMCSFRFLFA/

2021/02/05

最近世界衛生組織呼籲「一些發達國家囤積新冠疫苗自用」將引起倫理與防疫責難,備受全球公共衛生決策者關注,若欲提早成功防控此全球大流行(pandemic),「新冠疫苗該如何施打期能謀求全球衛生」的最大公衛效益?又我國於此各國爭搶疫苗賽中的努力當為何?

值得警醒的是,許多新冠疫苗是在全球流行緊急使用授權下大量施打,而臨床試驗初期的接種對象多是「健康人」,偏偏新冠病疫苗優先施打的高危險群為年長、免疫力低與有多重慢性病史者,因此單看免疫保護力即可能出現落差而不如預期,遑論多重慢性病史(如台灣最近案#907死亡病例)的複雜狀況!其次的問題是不同的新冠疫苗之效力有差異,而各國選擇的疫苗也有實際考量;萬一開打的是低效力的疫苗,還不知其後是否可再打高效力的疫苗來彌補。最重要的是這些疫苗在防阻不斷演化且快速傳播的新冠變異病毒之效力難以預測?

換言之,此次新冠疫苗的預防接種是人類史上以最新科技、最快進展與最大規模推動的疫苗人體實驗,科學數據將在今年陸續出爐。

一般而言,疫苗的功能有三:(一)預防個人感染,此有賴先前產生較高的中和抗體與免疫記憶,足以抵抗病毒入侵宿主;(二)阻絕病毒的致病機轉導致嚴重病症與死亡風險;及(三)在宿主群(如人群或動物群)建立族群免疫(herd immunity)而阻斷其傳播鏈。由於2019年的新冠病毒(SARS-CoV-2)在流行之初的傳染率(即基礎再生數(R0))已高過20世紀全球流行的人流感病毒,及其感染年輕人會造成注意力不集中等中樞神經後遺症與增加年長者的致死率,加上在各國蔓延的快速傳播變種病毒致感染人數飆升,即使戴口罩與保持社交距離等公衛措施可暫阻斷病毒傳播,但疫苗接種才是有機會達長治久安的防疫策略。

病毒變異疫苗免疫競賽

目前新冠疫苗概分三類:1.以基因重組棘蛋白(spike protein)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為基底的疫苗(莫德納與輝瑞疫苗(Moderna and Pfizer-BioNTech) vaccine),2.以腺病毒為載體(adenovirus vector)的疫苗(牛津/阿斯特捷利康(Oxford- Astrazeneca)、康希諾(CaSino)、與嬌生(Johnson & Johnson)疫苗),及3.以基因重組棘蛋白的諾華瓦瓦克斯(Novavax)疫苗。此3種疫苗均可大量生產,前兩者除嬌生疫苗的數據剛出爐與諾華瓦瓦克斯疫苗可望今年10月於美國進入臨床三期之外,餘正在一些疫情國擴大接種,但科研專利均為外國擁有,並無台灣生技研發自創的品牌。

由於許多新冠疫苗是以棘蛋白(約1270個氨基酸)為對象;偏偏此蛋白在一些快速傳播的變異新冠病毒中易累積氨基酸的突變,包括病毒演化產生英國的501Y.V1(B.1.1.7)變異株、南非的501Y.V2(B.1.351)變異株、美國加州聖荷西群爆發所發現的L452R變異病毒株(在去年11月僅占3.8%,但至今年1月已成25.2%的「優勢」病毒株)及先前已散布全球的Asp614Gly(D614G)病毒變異株,多變異後的棘蛋白可能影響原免疫細胞的辨識力。因此,病毒變異與疫苗免疫的競賽恰是台灣疫苗研發改進的好機會。

審慎評估疫苗最近數據

以全球流行病學觀點來看,新冠疫苗應優先施打醫護、長照人員、第一線防疫人員、救護車司機與殯葬業等有高風險接觸病毒的從業人員,其次是疫情嚴重或失控處,或傳播率高的地區,再其次是人口密集或流動迅速的新冠病例高感染發生率或高致死率的地區或出現「流行潛力」(epidemic potential)趨增地區。因此應由風險高處或傳播率高處優先施打。

我國現雖處於低傳播風險區,政府首須積極降低醫療院所、長照機構與社區的傳播,並向外購入與提供台灣疫苗廠的精益求精協助及強化本土研發。至今我國有兩家疫苗公司(高端疫苗去年12月底與聯亞生技今年1月底)核准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未來努力仍應審慎評估各新冠疫苗最近數據與強化國產疫苗研發的公共衛生效益。

綜言之,mRNA疫苗可產生較高價的中和抗體,但疫苗運送、儲存需冷鏈(cold chain)維持攝氏零下的低溫以確保疫苗品質;腺病毒載體疫苗的副作用稍小,但過去感染過同型腺病毒或重複施打同型載體者的疫苗效力會大打折扣且可能無效;而蛋白質疫苗無重複施打的問題,但需添加合適的免疫佐劑(adjuvant)強化免疫力。值得注意的是前兩種疫苗均是分子生物新科技,為人類過去的疫苗製程所未見,是首次嘗試於人群大量施打,尚有許多未知數待釐清。

政府號召組疫苗國家隊

我國在蛋白質疫苗的研發經驗已有厚實基礎,且有量產製造力,但臨床試驗仰賴大量資金投入,特需政府的鼎力支持,號召國內學者專家和生技疫苗廠組成「疫苗國家隊」共同研發不同做法的疫苗,先盤點國內的有效候選疫苗,由國家出資進行小量生產、毒理與臨床試驗,完成疫苗的緊急授權核准程序後,再由國家授權廠商生產分配與販售,讓我國的疫苗研發有生物國防科技生根的萬全準備;尤其台灣的新冠病毒感染本土病例數少,加上民眾配合戴口罩與酒精洗手等防疫行為百分比高,因此第三期臨床試驗實難在台灣進行以評量上述疫苗的三功能(包括受病毒暴露後,台灣疫苗預防感染的保護效力)。

世界衛生組織已著手訂定抗體有效性的國際標準,台灣疫苗日後可依據此國際標準獲得緊急授權使用。誠摯建議外交部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此方面有前瞻積極行動力,讓我國發揮生技醫藥實力,提升「Taiwan can help!」疫苗的科技研發開創力,自救也救人,協助中低收入國攜手抗疫。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