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受邀科技部【記疫】計畫邀請參與【防疫第一線新日常】論壇所寫的介紹。

台灣在新冠病毒疾病(covid-19)流行的過程中,因為境外阻絕超前部署有效,再加上確診病人接觸者的調查、嚴密的隔離檢疫政策、民眾洗手與戴口罩的普及性,使得確診病例及死亡人數都相對低,台灣民眾因此幸運的逃過在世界許多國家或地區造成慘烈傷害的新冠病毒之劫。

然而,台灣過去數個月防治covid-19的過程,防疫焦點都集中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身上,由指揮中心從上到下的發出指令,基層衛生局、衛生所都是被動配合防疫中心的指示。基層民眾也被動配合指揮中心之令,而勤洗手、而戴口罩。在這樣由上而下、防疫一條鞭的政策下,公衛體系中與民眾密切結合的社區防疫網的潛力也沒有被發動起來。因此,數個月過去了,台灣的公衛體系基本上並沒有因為covid-19的流行遭遇大幅度的挑戰,當然更沒有機會因covid-19接受過紮實的鍛煉。

今年六月,在連續數天零確診病例後,台灣開始「解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給台灣民眾在解封之後生活指引卻是十分個人化,與改造、鍛煉公衛體系毫無相關的「防疫新生活」:請民眾繼續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盡量不去人潮擁擠的地方等等個人的行為指引。而這樣的個人化指引,貫穿新冠病毒疾病防疫整個過程。

事實上,台灣的公衛體系,特別在1980年代之後,基本上就是以個人主義的哲學思維主導的。這種思維在公衛體系的表現,包括將健康與疾病的問題和責任個人化,將健康的維護等同於個人的醫療,並將醫療商品化及市場化。

相對的,公共衛生是一門經由社會集體的、有組織的力量,預防疾病、促進健康、延長壽命的科學與藝術。它有兩大特點︰一、預防為主,治療為輔;二、以社會集體的、公共的而且有組織的力量,以促進全人口(而不是個人)的健康為目標。公衛體系包括預防及醫療兩大部門,前者是在健康問題還沒有發生之前做的預防性工作,後者則是在健康問題或疾病已經發生了,才加以治療的工作。依照公共衛生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理想的公衛體系應該投入大量資源在預防部門,方能有效預防民眾生病,實在無法預防的疾病發生了,才由醫療部門來處理,而且這兩個部門必須密切合作。

以上述公共衛生的兩大特點,來檢視台灣光復以後公衛體系的歷史發展,我們很遺憾的發現:公衛體系的發展是與這兩個特點背道而馳的。也就是說,它是從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發展成治療為主、預防為輔的;另外,它從偏向公共性、轉向偏向個人性;它以比較集體的力量、轉向以個人的力量來維護全民健康;它以組織基層民眾推動公共衛生、轉向民眾自掃門前雪以維護本身的健康及尋求治療自己的疾病。

在「後防疫時代」,台灣社會如何面對「防疫新日常」?這必須是一個全民的萬里長征:掙脫主導公衛體系個人主義哲學思維,回歸公共衛生的預防性、公共性、集體性與組織性,全台灣共同建構一個理想的公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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