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黃青青

畢   業   年   度:2008

演   講   題   目:台灣防癆體系從公衛責任變成個人健康責任的歷史批判分析

碩士論文題目:台灣防癆體系私有化之探討-一個歷史發展的考察

關   鍵   字:私有化、預防性防癆業務、防癆體系、醫療性防癆業務

 

【舊三點】碩士論文:台灣防癆體系私有化之探討-一個歷史發展的考察

  • 1957~2002台灣登記在案的TB病人治療地點比率,由專責醫院轉一般醫院剪刀差變化。
  • 這個剪刀差變化是透過醫療保險擴張得以完成,也導致台灣原本提供整合公衛與醫療服務模式被拆解成公衛與醫療[分流]工作模式。
  • 由於個人醫療服務具標準化,數量化,利潤化之商品特性,易由公轉私生產,然而具公共性質之預防性業務,因不具商品利潤性,仍由公部們負責提供服務。

 

【新三點】

  • 防癆醫療業務由公轉私後,離退了一批原本以防癆工作為志業的工作者,為了補洞另聘僱一批按件(月)計酬的都治觀察員。
  • 前者從TB個案追蹤管理、家戶成員暴露風險評估、接觸者追蹤並協助患者排除就醫障礙皆包辦,而後者僅可/負責執行目睹TB患者吞服抗TB藥物的工作。
  • 防癆工作典範由社區基礎轉移醫院基礎,誰得利?誰受害?

 

從筆者數十年的TB防治工作經驗來看,以社區為基礎的照護模式,防癆保健員與社區關係緊密、與民眾關係和諧且彼此信任,民眾相對的配合度也高,保健員也會主動協助患者排除就醫障礙。而轉移至醫院為基礎後,民眾與基層衛生單位的關係日趨緊張,投訴抱怨、拒絕關懷、不信任,使得TB防治與治療工作窒礙難行,都治關懷員與患者之間也容易淪為利益交換的互動模式。

 

碩士論文摘要:

在2001年以前的防癆專責推動模式,一直是提供整合性的公共衛生與醫療的防癆服務,但是,到了2001年以後卻面臨了台灣防癆工作史上的一個大轉折,即這樣的模式被拆解成公衛與醫療「分流」的防癆推動模式。

我們認為,上述防癆體系公衛與醫療的分流,是這個體系私有化的結果。因此,本研究以私有化理論為基礎,探討台灣防癆體系不同類別防癆業務的私有化的過程。

我們以歷史分析作為研究方法,以三個層面進行:1.防癆歷史文獻史料收集與分析,2.防癆工作者口述歷史訪談,3.防癆工作的參與觀察。我們分析時使用多元資料,並進行三角交叉檢視。

本研究發現,1950年代到1979年,政府對登記內結核病人基本上是以政府統購統銷的方式,免費提供防癆相關服務,但是自1979年9月以後,國家將防癆醫療相關服務,以公勞農保保險給付方式,釋放給一般醫療院所提供結核病人的醫療服務。日後隨著醫療保險人口與日漸增,到了1995年台灣實施全民健保,並且界定為強制保,高達95%以上的納保率,使得結核病人的醫療相關服務皆由保險合約醫療院所負責提供。這樣的歷史變遷,構成台灣防癆體系所歷經的三個時期的私有化過程–即第一期國家免費防癆服務期,到第二期公、勞、農保時期,及第三期全民健保時期。

本研究重要結論有2,1.台灣自1980年代起,一些個人性的防癆醫療業務,即已開始透過醫療保險給付制度結合而有私有化之變化。我們進一步發現這些個人性醫療業務,都具有私有化業務之標準化、數量化生產的商品特性。反之,一些具公共性質的預防性業務,因不具私有化之商品特性,所以並沒有私有化,一直都是由公部門持續提供服務。2. 自1980年代起就已經開始私有化的醫療性業務,是導致台灣防癆體系公衛與醫療「分流」主要根本原因,並且這個「分流」結果,造成了台灣公共衛生一系列的後續影響,尤甚者有,使得台灣防癆工作典範從「以社區為基礎」轉移「以醫院為基礎」。這個防癆工作典範的轉移,又導致基層公衛人員與社區民眾開始「疏離」,而這個「疏離」也讓台灣基層公衛人對於公共衛生業務服務社區民眾的中心價值產生質疑,此既深且重的連環後續影響,值得台灣公衛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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