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傳春/臺大公衛學院兼任教授、臺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顧問

近期的食安風暴中,衛生主管機關表示「在六月三十日才自業者通報得知油品含苯駢芘(Benzo[a]pyrene, BaP)超標」!令人震驚的是,吹哨的公司最早發現問題,卻未依法通報,反倒自油品源頭與下游業者連袂開會商討因應對策!此事件彰顯三大長期沉痾:一、 政府至今仍高度依賴「被動通報」,缺乏風險前置的「主動偵測」機制;二、業者忽視社會責任,出事後優先考慮規避法規責任;三、國人長期承受食安風險,究竟是《食安法》處罰與監測機制有漏洞,還是主管機關較少公共衛生的預防思維,致難以體制革新?

早年食安問題多因微生物汙染引發急性食物中毒;近年較多原料汙染或製程中物質導致的慢性健康風險。此次有害物焦點「苯駢芘」,為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是世界衛生組織界定的一級致癌物,具備累積性毒力與基因毒性,長期低劑量對民眾健康的潛在危害極大。然而現行《食安法》的自主管理與通報機制過於仰賴「業者良心」,致毫無預警功能,嚴重侵害國民的健康。

為突破此困境,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與衛福部必須建立預防性的「主動偵測」體系。另可仿歐盟二〇〇二年建立食安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重視科學根據的風險溝通;日本消費者廳有獨立強大的專責機構。借鏡他國經驗,補足食藥署現行稽查人力。

同時,也可參考二〇〇三年SARS流行後台灣北、中、南、東醫院建立的「傳染病症候群自動偵測系統」,在AI與大數據時代,衛福部應將食品自原料、製程到流通的批號檢驗結果,整合公正第三方的逐批檢驗數據完全數位化。並經由透明、即時的公開數據,以科學實證串聯風險評估,從而採取精準的公衛預警行動,實較事後成立疊床架屋的「食安應變指揮中心」,更能降低後患。美國最近數千人感染環孢子蟲疫情,疾控與預防中心(US-CDC)和食藥管理局(FDA)即刻聯合調查,成功跨境跨國追察到墨西哥農場供應鏈後,馬上通盤檢討。令人敬佩。

當前分析化學科技已能精準追蹤各加工階段的污染物變化。然而,根本解決之道,須法律與教育雙管齊下:強制要求食品業者接受進階公衛食安教育與考核,健全第三方認證品管檢驗能力,並立法將定期數據強制申報納入監管。唯有自制度釜底抽薪,建立專業人才證照培訓與晉陞體制,才能真正捍衛人民的食安與健康!

註:本會刊登內容為金教授投稿全文。 投稿後刊登於 2026-07-2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76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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